「自公投法誕生,就一直是執政黨選戰的工具。」陳淳文藉由回溯公投法的歷史來檢討公投法,2003年前總統陳水扁主張應透過公投來表達台灣人民期望加入世界衛生組織的意願,並認為公投是普世價值,不應被剝奪。但自2003年公投通過後,陳前總統即宣佈在次年總統大選舉辦「防禦性公投」,但由於當時公投法二分之一雙門檻的限制,並沒有通過。而這部公投法則被譏為「鳥籠公投」。
陳淳文認為,2004年到2018年鳥籠時期的公投運作具有幾大特色:第一,主要由掌握中央行政權的執政黨(民進黨)發動,在野黨被迫跟隨。第二,公投綁大選,公投成為典型的選戰動員工具。第三,公投議題並不具實質意義,公審會獨立性不被尊重(當時是由行政院訴願取代公審會)。第四,公投案全數未達五成投票率。陳淳文說,這段時期的公投成為執政黨將施政無能移轉為統獨對抗,以凝聚與動員支持者的工具。
2017年公投法修正後,打破了鳥籠公投的框架。陳淳文說,2018年的公投,儘管執政黨透過中選會干擾影響公投運作,使得選務出現重大瑕疵,影響地方選舉,但基本上可以觀察到民主素質的提升,包括首次出現與政黨無關的人民團體自主發動公投,且公投議題本身具重要性,投票率皆超過五成,人民更發揮耐心等候投票,展現民主公民德性,公投結果更是影響或節制執政黨的作為。
在2018年公投結果不盡如執政黨意後,公投法就被修正成如今的「鐵籠公投」,陳淳文也不改學者監督性格地批判,「在鳥籠公投時代,強力支持公投綁大選,號召公投護台灣的學者專家及各界菁英,而今安在?」
陳淳文說,被箝制於新鐵籠中的2021年公投,主要由在野黨及人民團體發動,且議題全屬於分歧性質的國家重大政策議題,舉辦時間完全與大選脫鉤。就意義上而言,公投已成為過去的選舉動員工具發展至公共政策的思辨選舉,也從執政者鞏固權力的工具,成為在野黨及人民節制權力與課責工具。
陳淳文表示,若以公投作為實踐憲政民主的手段,民主必須在憲政體制下運作,其核心在於限權與課責,因此公投不宜與總統大選結合,可以考慮與地方選舉結合,而通過的門檻要如何緩和多數暴力,以及公投審議委員能否獨立運作,都是一個良好的公投制度應當思考的。
陳淳文說,公投應與總統大選脫鉤,但可考慮與全國性地方選舉結合,因為未必跟人有那麼強的連結性,也比較不會涉及課責的問題。